4日上午,政和县的许某、宋某、范某、曾某等4人因酒后驾车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受处罚。这4人的酒驾行为均因同一起轻微交通事故被民警查获。
2日1时许,政和县交巡警大队民警在城关胜利街路段处理一辆轿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刮擦事故中,发现4名男子在现场争吵不停。民警为了控制事态,遂联合城关派出所民警将4名男子带至城关派出所。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4名男子均有饮酒驾车嫌疑,经对4名男子酒精呼气测试,许某结果为34mg/100ml,宋某结果为65mg /100ml,范某结果为21mg/100ml,曾某结果为46mg/100ml。4人对酒后驾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了解,许某驾驶一辆轿车与曾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刮擦,造成摩托车轻微受损,曾某与许某因赔偿问题发生争吵。曾某的朋友宋某、范某得知后,各自驾驶一辆摩托车赶到现场,4人在现场发生争吵,过路群众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