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春运后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涉及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3月9日,江西省交警总队直属四支队第一大队在辖区组织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当日晚上19时30分,廖金兵副大队长带领民警在沪昆高速公路新余收费站设卡开展酒驾专项行动。20时02分,民警在用吹气式酒精筛查棒对一辆宜春籍小型普通客车辆驾驶员于某进行酒驾检测时,发现于某有酒驾嫌疑。驾驶员于某轻轻一吹,筛查棒就发出报警声音,检测发现数值在20mg/100ml以上。
当民警告知于某有酒驾嫌疑,要求其下车接受详细吹气检测时,于某极其不配合,声称有必要这样吗,也不出示的证件。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十分钟后,于某下车来到警车旁接受吹气检测,数据显示于某酒精含量为31mg/100ml。
经询问得知,于某称晚上在新余一家酒店与朋友喝了二两白酒,正准备驾车返回丰城,口口声声说自己又没有醉,头脑清醒得很,开车没有一点问题。随后,民警将于某带至新余市第四医院进行抽血取样,并送至新余司法鉴定中心检测。
第二天上午10时,检测报告显示于某酒精测试含量为57.2mg/100ml,属于酒驾。大队已依法对于某酒驾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记12分及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