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一起拖欠两年多的债权纠纷案。
据了解,于某和其丈夫在2011年12月借了刘某40万元,言明2012年1月还款,并给刘某出具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于某声称借条是由其丈夫所写,与自己无关不予还钱。后来刘某诉至法院,法院于2012年6月作出判决要求于某偿还债务。
虽然判决已生效但于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魏庭长在接到案件后便通知于某,并联合社区、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不断的对于某做思想工作,希望其能自觉履行法院判决。经过长期劝说,于某仍然拖赖到底,拒不偿还。
今年5月,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了于某位于巩义市某小区内的一套房产并对其房屋强制执行,以维护刘某的合法权益。6月4日上午七点,魏化冰庭长等一行干警就来到了被执行人于某的家里,希望再通过最后一次劝说,使其自觉履行判决,但于某仍然觉得是自己的丈夫借的钱,与自己没有关系,并阻止干警办案。经过七个多小时,干警将于某的房子执行完毕,并交还给刘某。
魏庭长表示,“对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法院会强制执行,坚决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能让‘老赖’得逞。”